“爹爹,你笑得好坏的样子呢!”丫丫的小脸对着胡忧,刚才可以看到胡忧的坏笑。这样的笑容,她还是第一次,在胡忧的脸上看到。
丫丫是第一次,朱大能可不是第一次看到了。他记得很清楚,以前,每一次胡忧露出这种眼神的时候,都必定有人要倒霉。记得最疯狂的一次,胡忧拿着换日弓,他举着不死鸟军团战旗,就那么两个人,大踏步的往敌人的军营走过去。一箭干掉了敌人的主将,林桂帝国皇家近卫军,第十八集团军军长,陈梦洁皇后的弟弟陈常利。
直到现在,每回想起那次的疯狂,朱大能的脚肚子都还在转筋呢。现在,胡忧又露出了这样的坏笑,不知道那边的人,要倒什么霉了。
“少帅,我们怎么干。”朱大能有些激动的问道。瞬间,他似乎回到了初到军营之时的单纯,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,胡忧想怎么样,把对方那个可恶的家伙给抓回来。
朱大能从来没有怀疑过胡忧会失败,他和不死鸟军团其他的士兵一样,对胡忧有些一种近似不理智的信心。
“要士兵把那些货物,全都倒出来。”胡忧诡异的笑道。好久没有干这么好玩的事了。
“全倒出来?”朱大能有些疑惑,不过他还是马上就执行了胡忧的命令。
车队这一次,只不过押了百来箱的东西。不过这些东西,可不是普通的货,全都是金银宝器。
随着箱子一箱接一箱的打开,整个营地都亮了起来。那闪闪发光的宝石,大块的翡翠,宝性不足的人,看到眼里都要拔不出来了。
“好漂亮哟。”丫丫偷看了一眼,忍不到娇呼道。
不死鸟军团的士兵,默默的执行着胡忧的命令,对于这些金银,他们连看都不多看一眼。这就是他们的纪律。这次能入选这支百人小队的士兵,没有一个是孬的。钱财,只要跟着胡忧,他们少不了。
“好了。”胡忧扫了一眼,满意的点点头,开始下达一系列的指令。
盗匪们重整了队伍,再一次杀上来。很快,他们就发现,这次的进攻没有向之前那样,受到如雨般箭矢的阻拦,对方的营地,虽然有火光,却没有任何的动静。
有大胆的盗匪,加快了步子,向前摸了上去。突然有人大叫了起来,不是遇袭,而是因为满地的金银财宝。
“发财了!”盗匪全都疯狂起来。打生打死的,不就为了要钱吗。有钱就能有饭吃,这一地的金银,能换多少米粮呀。
抢啊!
盗匪以利而聚,哪还管得了那么许多,全都向金银扑了上去。有手慢的,没有抢到,一着急,干脆下狠手得了。手中有刀,砍谁不是砍呀。
朱大能一脸佩服的看了胡忧一眼,还是胡忧厉害啊,这要杀人不用刀,他们自己就打起来了。
接下来的工作,不需要胡忧教,朱大能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了。他看准了机会,下令进攻的命令。
不死鸟军团,除了陈大力之外,多是崇尚进攻的家伙。如果说,刚才防御之时,他们只发挥出五成的战力,那么现在,他们得到了体现真正实力的舞台。
一百名战士,一百把五连弩,一百把锋利的马刀,一百个来自地狱的死神!
他们被盗匪们压着打了半天,早就已经憋了一肚子的火,这一下,终于得到了释放。箭矢如雨一般,泼向了那些被金银迷住了眼的盗匪。
两人一组,三人一队,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们,相互掩护着,眼睛像狼一样,冒着噬人的冷光。那是真正的杀气,他们已经燃起了无边的杀意,除了敌人的血,再也没有什么,能引起他们的兴趣。
“杀!”
朱大能举着他那特制的大砍刀,冲在最前面。他要找到那个可恶的家伙,一刀把他给活劈了。让他知道知道,戏耍朱大爷的下场。
情况很混乱,看不出究竟谁是匪首,不过朱大能有他的办法,他一双牛眼,不停的在人群之中乱扫。很快,他就有了发现。混乱之中,有一个轩昂的家伙,手中一把亮银刀,以一敌三,却不落下风。
别管是不是他,反正就他了!
朱大能大喝一声,就冲了过去。
“小子们,让开,让朱某人来收拾他!”
那匪首也看到了朱大能,一立手中的单刀,二话不说,就和朱大能打在一起。朱大能恨,他又何尝不恨呢。这群盗匪,是他好不容易,才聚在一起的,这一次,算是全砸了。
他一向自恃甚高,看不起当今天下大部队的将领,认为他们全都是无能之辈。哪里想到,今天以千人之众,打一支不过百人的商队,却输得那么惨。
大半年的心血付之东流,他心痛啊。
你来我往,两人大战在一起。越打,他们就越吃惊。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对方居然那么能打。
“啪啪啪……”
正打着,耳边传来了拍手的声音。两人找机会偷肯一看,原来是胡忧来了。胡忧抱着丫丫,信步而来,仿佛这里不是战场,而是街市。
丫丫累了一天,此时已经沉沉入睡。能在战场上睡着的孩子,整个天风大陆,怕没有几个吧。
朱大能看见胡忧,到没有什么。但是那个匪首看见胡忧,却是全身一震。眼睛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神色。
“教官,好久不见了。”胡忧微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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